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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阜航拍资料图
大众网记者 王爽爱 济宁报道
4月15日,《曲阜市公安局关于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临时飞行管控的通告》发布。因工作需要,4月18日0时起至20日12时止,曲阜市公安局在全市区域内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控,以维护全市低空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。
据了解,管控期间除经审核批准使用无人机外,禁止其他单位及个人使用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(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、轻型直升机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滑翔伞、动力伞、热气球、飞艇、航空模型、航天模型等)飞行;禁止放风筝、气球和航拍等可能影响安全的行为。对于违反该通告飞行的行为,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。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,依法给予治安处罚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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